隐患不改 当场停电
为认真贯彻落实4月26日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江理达市长、罗颖安常务副市长讲话精神和市府办《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兴宁市2007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兴市府办[2007]37号)要求,按照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李昌龙在市公安局党委会议上的工作部署,5月24日,兴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罗春明,在消防大队涂文生大队长、魏永洪教导员的陪同下到大坪镇对该镇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
督导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大坪镇练胜红镇长、谢义先副镇长及大坪镇派出所、工商所、企业办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随后,在大坪镇练胜红镇长的陪同下,督导组一行实地检查了运辉家私店和广东海丰鞋业兴宁分厂等单位。在前一阶段镇政府组织的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运辉家私店存在火灾隐患,已责令其限期改正,但至今仍无整改落实,督导组在此次检查中发现该店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耐火等级达不到规范要求;未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及灭火器材;加工厂内设置员工宿舍床铺等火灾隐患。为把火灾隐患切实整改到实处,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督导组果断采取措施,责令供电所当场予以停电,为防止人员在店内住宿留夜,当场要求该店将车间内设置的员工床铺搬离厂房,并由镇政府及派出所继续落实跟踪整改。这种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措施坚决的做法是兴宁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又一新举措,该做法必将大大地促进我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真正取得实效。


|